苏州市职工生育分娩时,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的,生育津贴于职工产(休)假期满次月支付。那么。2025苏州生育津贴怎么查询?苏州生育津贴2025年发放标准是什么?正文为您解答如下。
苏州生育津贴2025年发放标准
一、享受条件
(一)按照规定参加职工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,生育分娩时具备职工医疗保险待遇享受资格;
(二)生育分娩时,用人单位已为其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0个月。
二、计发标准
(一)计发标准计算
生育津贴=计发基数×职工产(休)假天数。
(1)计发基数:按职工生育分娩时对应用人单位前12个月人均生育保险月缴费基数除以30计算,用人单位实际缴费不足十二个月的,按实际缴费月数计算。
(2)计发天数:
1.住院生育
顺产:158天(含60天延长产假);
难产、剖宫产:增加15天,一共173天;
生育多胞胎:每多生育1个婴儿,增加15天。
2.流、引产
妊娠不满2个月流产:20天;
妊娠满2个月不满3个月流产:30天;
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流产、引产:42天;
妊娠满7个月引产:90天。
(二)全额计发条件
职工产(休)假期间,用人单位按时足额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的,生育津贴可全额计发。出现中断缴费或未正常连续缴费的,相应月份天数从生育津贴计发天数中扣除。
注:
(1)符合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的,可享受延长产假的生育津贴,因此非婚生育或生育四孩及以上等不符合《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》规定情形的,计发标准为:顺产的,98天;难产、剖宫产的,增加15天;生育多胞胎的,每多生育1个婴儿,再增加15天。
2025苏州生育津贴怎么查询
(1)“苏州医保”微信公众号
点击掌上大厅→热门查询(点击更多)→生育待遇查询。
(2)“苏周到”APP
在首页点击“全部服务”→医疗健康→医保服务→热门查询(点击更多)→生育待遇查询。